鄉村振興怎么干?應該從哪些方面著手發力?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,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,強化體制機制創新,推動城鄉要素雙向流動,為鄉村振興注入新的制度動力。3月7日,全國政協委員、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委書記、副所長杜志雄在《中國日報》撰文表示,隨著我國農村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,必須在完善現代農業經營體系、盤活農村資源、創新投融資機制等方面持續發力,通過制度創新破解發展瓶頸。
健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
文章指出,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農村改革取得一系列重要進展。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持續推進,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壯大,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快速發展,為農業規模化、專業化經營奠定了基礎。
但從全國范圍看,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仍存在不均衡問題。一些地區主體組織化程度和科技化水平較低,難以有效采用先進技術,生產效率有待提升。同時,融資渠道不足、技術支持體系不完善以及市場對接能力較弱,也制約了經營主體的發展。
對此,應以縣域為基本實施單元,建立分層分類培育機制,對規模化主體重點提升產業鏈延伸能力,對小微主體強化組織化和服務能力,并通過建設農業綜合服務平臺,為經營主體提供技術指導、農資采購和市場銷售等一體化服務。
完善農村資源利用與制度安排
文章認為,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,當前部分地區宅基地有償使用收費標準不統一、執行方式不規范,影響了改革的公平性和政策效果。未來應進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細則,明確宅基地流轉范圍、用途管制和收益分配機制,確保農民合法權益。
同時,應根據農戶家庭人口和宅基地面積制定階梯式收費標準,并明確資金用途,將相關收入主要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改善,從而提升鄉村治理與公共服務水平。
文章指出,當前城鄉要素流動仍存在制度性障礙,人、地、錢等關鍵資源從農村持續凈流出的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。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打通城鄉資源流動渠道,讓更多資本、技術和人才進入鄉村。
應完善城市人才下鄉激勵機制,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帶項目、帶資金返鄉創業,并在職稱評定、住房保障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。同時,以縣域為單位統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,通過教育、醫療等公共服務一體化改革,提升鄉村發展環境。
文章表示,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關鍵在于找準改革堵點、精準施策,通過制度創新推動資源優化配置和發展動能轉換,為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。
(編輯:姚宇馨 劉建娜 朱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