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日報1月28日電(記者 李夢涵)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是國家重大戰略任務。近日,自然資源部、民政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《關于深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 支持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,以"降低用地成本、盤活存量空間"為主線,深化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的創新政策,構建全鏈條支撐體系,推動養老服務保障從"基礎兜底"向"提質增效、降負紓困"升級。
數據顯示,截至2024年底,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3.1億,占總人口的22%,養老服務供需適配與質量提升成為民生保障重中之重。此次三部門聯合出臺的18條政策舉措,錨定減輕市場主體負擔、釋放養老服務供給潛力的核心目標,打出一套政策"組合拳"。
聚焦"成本能降盡降"
《若干措施》從規劃源頭到供地環節多管齊下,構建低成本用地政策體系。規劃層面,明確養老專項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"一張圖"管理,推廣土地混合開發與空間復合利用,允許非獨立占地養老設施與其他建筑兼容建設,從根本上削減單獨占地成本;供地層面,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用地應保盡保、依法劃撥,免除土地出讓金;對營利性養老用地全面推行長期租賃、先租后讓等靈活模式,土地出讓金可分2年繳清,同時支持地方在不低于協議出讓最低價的前提下,合理確定經營性養老用地出讓底價,切實緩解企業初期資金壓力。
聚焦"存量能用盡用"
《若干措施》打破城鄉存量資源盤活壁壘,讓"沉睡"空間變身養老服務"主陣地"。城鎮區域,明確老舊小區周邊邊角地、夾心地等零星用地可改造增設養老及醫養結合設施,存量空間轉型后五年內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價款,同時簡化規劃調整流程,明確調整條件、時限和材料清單,支持非營利性養老設施依法依規調整容積率、建筑高度;農村區域,優先利用閑置集體建設用地建設養老設施,符合條件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通過出讓、出租等方式用于養老項目建設,既避免占用耕地,又降低農村養老項目用地門檻。
聚焦"政策能落地實施"
《若干措施》以系統化協同舉措和全周期監管確保落地見效。配套措施方面,創新資源組合供應模式,統籌存量土地、林草、水域等要素,精準匹配溫泉康養、森林康養等新業態需求,同時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,高效辦理養老機構抵押登記,助力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融資成本;監督管理方面,將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納入自然資源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"一張圖"實施動態監管,明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變用地用途,落實"誰提出、誰履責、誰監管"責任機制,建立自然資源、民政、衛健等跨部門協同監管體系,確保政策紅利直達基層、惠及民生。
老有所養,是民生所盼,更是發展所向。自然資源部在2019年出臺了政策1.0版——《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規劃和用地保障支持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較好保障了養老服務設施用地。此次三部門聯合將政策升級為2.0版,既立足當前破解養老服務發展的要素制約,又著眼長遠構建長效保障機制,通過釋放政策紅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充分激活存量土地和房屋資源潛力,為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、構建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系提供了堅實的保障支撐。
下一步,三部門將強化協同聯動,分層分類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和業務培訓指導,健全政策落實跟蹤機制,推動各地制定配套措施,因地制宜抓好落實,確保各項惠民利企措施落地見效,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