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十五五”時期,“幼有所育”將實現從“基礎保障”到“品質服務”的歷史性跨越,其發展質量不僅關乎億萬家庭的幸福感,更決定著國家未來的人力資本競爭力。這一進程中,需始終堅持“兒童為本”的核心原則——所有政策設計、資源配置、服務提供,都必須以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為出發點,而非簡單追求“數量指標”。
一、“幼有所育”的戰略意義與新階段內涵
“幼有所育”作為“七有”民生目標的首要任務,既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尺,更是關乎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石。一個孩子的0-6歲,不僅是身體與智力發育的關鍵期,更是人格塑造、社會認知的萌芽階段——這一階段的養育質量,直接影響個體終身發展能力,間接決定國家未來人力資本水平。經過“十三五”“十四五”規劃的攻堅,我國已基本解決“入園難”“入園貴”的基礎性矛盾,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從2015年的75%提升至2024年的91.6%,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超過85%,“有園上”“上得起”的目標初步實現。
但“十五五”時期(2026-2030年),“幼有所育”將進入從“量的積累”到“質的躍升”的戰略轉型期,其內涵呈現三大突破性升級。一是目標維度,從“保基本”轉向“高品質”。過去聚焦“有沒有學位”,未來更關注“每個學位是否有質量”——例如,幼兒園課程是否符合兒童發展規律,托育機構是否具備科學照護能力,而非簡單以“知識灌輸”“安全看護”為標準。二是范圍維度,從“3+”延伸至“0-6”。3-6歲學前教育已形成較完善體系,但0-3歲嬰幼兒照護仍是明顯短板,2024年全國每千人口托位數僅4.08個,遠低于發達國家的水平,雙職工家庭“帶娃難”問題突出。“十五五”時期將推動“托幼一體化”,構建覆蓋孕期保健、嬰兒照護、幼兒教育的全鏈條服務。三是內容維度,從“重育輕保”轉向“育護融合”。傳統學前教育側重“教育”功能,而科學的早期發展需要“保育(健康照護)、教育(潛能開發)、照護(生活照料)”三位一體。例如,對0-1歲嬰兒需強化母乳喂養指導、發育監測;對2-3歲幼兒需注重語言啟蒙與社交能力培養,而非過早引入小學化課程。
二、“十五五”期間“幼有所育”是大發展的核心驅動力
“十五五”期間,“幼有所育”將迎來政策、需求、技術多重因素疊加的發展紅利,其動力機制體現在三個層面:
(一)國家戰略的頂層設計驅動
人口均衡發展與共同富裕兩大戰略將形成“雙輪驅動”。一方面,應對人口負增長已成為國家戰略重點:2024年我國總和生育率降至1.09,“不愿生、不敢生”的核心原因之一是“養育成本高”。根據《中國統計年鑒2023》,全國家庭0-17歲孩子養育成本平均達幾十萬元。這一成本涵蓋了孩子從出生到17歲期間的多項支出,如基本生活費用(食品、衣物、住房等)、教育費用(學前教育、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、課外輔導補習、興趣班等)、醫療保健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支出(如交通、娛樂、旅行、研學等)。從家庭經濟負擔強度來看,在一線城市,該階段撫養成本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普遍達到60%以上。完善“幼有所育”服務體系,本質是通過公共服務供給降低家庭負擔,釋放生育潛能。另一方面,共同富裕目標要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,但是當前城鄉學前教育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。“十五五”時期將通過資源傾斜縮小差距,讓每個孩子享有公平的人生起點,這是共同富裕在民生領域的直接體現。
(二)社會需求的結構性爆發
雙職工家庭“托育剛需”與育兒觀念升級形成疊加效應。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,我國家庭戶中“夫妻雙方均就業”的比例達68.6%,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面臨“無人帶娃”困境——45.2%的母親因缺乏托育支持被迫中斷就業,這一群體中80%表示“若有普惠托育服務愿意重返職場”。
新一代家長的“科學育兒”需求更推動服務升級。80后、90后父母中,由于半數以上都接受過高等教育,不再滿足于“有人看孩子”,而是追求“專業化照護”“個性化發展”。例如,對嬰兒的睡眠訓練、感統訓練,對幼兒的雙語啟蒙、藝術培養等細分需求激增,催生多元化服務供給。
(三)政策體系的持續完善與落地
“十四五”規劃奠定的制度基礎將在“十五五”時期釋放效能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政府、家庭、社會的權責;《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》提出的“每縣至少建成1所公辦托育機構”目標,將在“十五五”中期全面驗收;地方層面,浙江、上海等地試點的“托育券”“育兒補貼”等政策,將逐步向全國推廣。更重要的是,“幼有所育”已被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。2024年起,普惠托位數、幼兒園專任教師學歷達標率等指標被納入高質量發展考核,這將倒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,形成“政策落地—需求滿足—社會認可”的良性循環。
三、“幼有所育”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要求
“十五五”期間“幼有所育”高質量發展絕非簡單的規模擴張,而是系統性、深層次的質量變革,其具體形態體現在六個維度:
(一)普惠性資源深度擴容與結構優化
資源供給將從“粗放式增長”轉向“精準化布局”。發展需聚焦三個問題:一是空間適配性。如何結合人口流動趨勢優化布局?例如,長三角、珠三角等人口流入地區需新增托育點,而東北、西部部分縣域需整合閑置資源(如農村小學附設幼兒園)。某人口凈流入城市通過大數據分析,在工業園區、大型社區周邊優先布局托育機構,使服務半徑從1.5公里縮短至0.8公里,使用率提升40%。二是模式的創新性。如何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普惠供給?“公辦民營”模式(政府提供場地,企業運營,收費上限管制)在多地試點成功,某市民辦園通過該模式轉為普惠園后,收費從每月3800元降至1500元,仍實現微利。研究需探索“租金減免”“稅費優惠”等配套政策,確保社會力量“愿意進、留得住”。三是結構的均衡性。如何彌補農村與欠發達地區的短板?需建立“城鄉對口支援”機制,如東部優質園與西部縣域園結對,通過遠程教研、教師輪崗等方式提升質量;對農村幼教點推行“巡回指導”制度,由縣婦幼保健院、教師發展中心專業人員定期下鄉指導。
(二)0-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的突破性構建
這是“十五五”最重要的增量領域,需破解標準、模式、監管三大難題。首先,關于標準體系建設。當前托育機構缺乏全國統一標準,部分機構存在“以教代保”或“只保不教”。研究需推動制定《0-3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范》,涵蓋場地安全(如防撞設計、空氣凈化)、人員資質(需持育嬰師證+健康證)、活動設計(每天戶外活動不少于2小時)等細節。上海已試點“5S照護標準”(安全、科學、適宜、支持、協同),可作為全國范本。其次,關于多元模式探索。社區托育(嵌入式)、企業托育(福利性)、家庭托育點(小型化)需分類施策。社區托育可依托居委會用房,提供“日托+臨時托”服務;企業托育由用人單位自建或購買服務,某互聯網企業開設托育點后,女性員工離職率下降25%;家庭托育點需明確“最多收托5人”“每1名照護人員對應不超過3名嬰幼兒”等底線要求,避免安全風險。最后,關于醫育結合機制。0-3歲是兒童健康監測關鍵期,需打通衛健與教育部門數據。研究可探索“三早服務”,社區托育機構與婦幼保健院合作,開展“早篩查(發育評估)、早干預(針對發育遲緩兒童)、早指導(家長培訓)”,某試點地區通過該機制使嬰幼兒貧血率從12%降至5%。
(三)保育教育質量的全面提升
未來質量提升的核心是“軟件”升級,需聚焦課程、師資、評估三大環節。一是課程體系本土化。當前部分幼兒園照搬西方模式,忽視中國文化根基。需開發“中國特色早期發展課程”,例如通過“二十四節氣”主題活動滲透傳統文化,通過“親子共讀書”培養語言能力,避免“小學化”傾向(嚴禁3-6歲兒童學習拼音、算術)。二是師資隊伍專業化。幼兒園教師與托育教師是質量核心,但當前存在“數量缺、待遇低、專業弱”問題。需在師范院校增設“早期教育”本科專業,年培養規模擴大至5萬人;建立“入職培訓+定期研修”制度,要求每3年累計培訓不少于360學時;將公辦園教師工資納入財政保障,民辦園教師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社平工資的1.2倍,解決“招不來、留不住”問題。三是質量評估科學化。改變“以硬件論質量”的傳統評估方式,建立“過程性評估”體系。例如,通過觀察師幼互動頻率(每天不少于2小時個別化交流)、兒童自主游戲時間(占比不低于60%)等“軟指標”衡量質量;引入家長滿意度、兒童發展測評等多元評價主體,避免“唯檢查論”。
(四)通過數字化與智能化賦能
未來技術將成為提升效率、優化服務的重要工具。首先,關于智慧管理平臺,要構建全國統一的“幼有所育”信息平臺,整合機構備案、師資信息、安全監控等功能。家長可通過APP查詢附近普惠園名額、預約托育服務;監管部門可實時查看機構視頻監控,對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等風險自動預警。浙江已建成該平臺,使機構審批時間從30天縮短至7天。其次,關于個性化發展支持,要通過AI技術為兒童建立“成長檔案”,自動分析語言表達、運動能力等數據,生成個性化指導方案。例如,某試點幼兒園通過智能手環監測幼兒活動量,對運動量不足的孩子推送“親子游戲建議”,使幼兒體質達標率提升15%。最后,關于家園共育數字化,要開發“家長端”小程序,推送每日餐食、活動照片、發展報告,打通線上溝通渠道。某園通過該模式,家長參與家長會的比例從60%升至92%,家園協同效率顯著提升。
(五)成本分擔機制的健全與優化
未來合理的成本分擔是普惠性服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。一要完善政府投入機制。明確各級財政責任,建議“十五五”期間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GDP比重,其中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向中西部傾斜40%以上;對普惠托育機構按每托位每年3000元標準給予補貼,降低運營成本。二要明確家庭支付合理區間。家庭承擔的學前教育費用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不宜超過10%。可通過“階梯定價”實現公平:對低保家庭免收托育費用,中等收入家庭承擔50%-70%成本,高收入家庭全額付費;探索“托育券”制度,政府向困難家庭發放電子券,直接抵扣托育費用。三要激勵社會投入。對企業捐贈托育設施給予稅收抵扣(捐贈額12%以內可稅前扣除);鼓勵保險機構開發“托育責任險”,降低機構運營風險;引導公益基金會設立“嬰幼兒發展專項基金”,支持農村托育和特殊兒童服務。
(六)特殊兒童群體的關懷服務
讓每個孩子享有公平機會,需強化對特殊需要兒童的早期支持。一要完善篩查干預網絡。建立“社區篩查—機構診斷—專業干預”鏈條,在婦幼保健院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“兒童發展評估門診”,對孤獨癥、智力障礙等進行早期識別(最佳干預期為0-6歲)。某省通過該網絡,特殊兒童早期識別率從30%提升至75%。二要加強教育支持。普通幼兒園需具備接納特殊兒童的能力,配備“資源教師”(每園至少1名),對有需求的兒童提供“一對一”輔導;推行“醫教結合”,特殊教育學校與康復機構合作,為入園兒童提供康復訓練。三要完善家庭支持體系。對特殊兒童家庭提供“喘息服務”(臨時托管)、家長培訓(康復技能指導),減輕照護壓力;將特殊兒童托育費用納入醫保報銷范圍,報銷比例不低于60%,緩解經濟負擔。
展望2030年,一個覆蓋0-6歲、普惠優質、育護融合的“幼有所育”服務體系將基本建成:每個社區都有可達的托育點,每個鄉鎮都有標準化中心幼兒園,每個孩子都能獲得科學的早期發展支持。這不僅是民生工程的里程碑,更是中國邁向現代化強國的重要基石——當每個孩子都能擁有“美好開端”,民族的未來必將充滿希望。(作者:楊澤坤,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)